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情形
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,本公司111年1月11日董事會通過最新修訂之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二十條第三項及第四項,以及本公司110年7月5日股東會通過修訂之「董事選舉辦法」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,指出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,並就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定適當之多元化方針,宜包括但不限於「基本條件與價值:性別、年齡、國籍及文化等」及「專業知識與技能:專業背景(如法律、會計、財務、行銷或科技)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」兩大面向。
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與110年度達成情形概述如下:(1)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之獨立性及多元性,其中董事會成員獨立性,以獨立董事不少於三人且不少於董事席次1/5(含)以上為目標,110年已有三席獨立董事且占董事席次達3/7;另董事兼任公司員工以不超過董事席次1/3(含)為目標,目前僅有二席董事兼具員工身分。綜合前述,獨立性目標皆以達成。(2)就基本條件與價值方面,本公司以每一性別達董事會席次1/3(含)以上為目標,目前七席董事(含獨立董事)中已有二席女性董事。(3)就專業知識與技能方面,本公司以董事會成員兼具財務或會計、法務、經營管理及產業知識等多面向為目標,目前董事會之組成已具備所需之各項專業資格。
衡諸本公司第六屆董事會成員組成,目前設有七席董事,包含四席一般董事及三席獨立董事。四席一般董事中除一席為法人董事外,皆具備公司經營相關專業經驗及技能,另三席獨立董事,其中葉上葆獨立董事及洪吉山獨立董事皆具財務會計專業,且葉上葆獨立董事具備公司經營所需之專業學術背景,洪吉山獨立董事具備稅務專業,柳樹德獨立董事則具法務專業。此外,本公司具員工身份之董事計二席(占比29%),女性董事(含法人董事代表人)計二席(占比29%)。就董事任期年資分布情形,截至110年底,任期年資在三年以下者計有二席董事(獨立董事),任期年資四至九年者計有三席董事(含獨立董事),任期年資達十年以上者計有二席董事;另就董事年齡分布情形,截至110年底,四十歲以下者計有一席董事(法人董事),四十一至五十歲者計有二席董事(含獨立董事),五十一歲以上者計有四席董事(含獨立董事)。
本公司110年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落實情形如下表: